峽江縣城南學校校園文化建設項目
項目概況
峽江縣城南學校校園文化建設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年月日 點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法正政采字【】號
項目名稱:峽江縣城南學校校園文化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 元
最高限價:.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采購條目名稱
數量
單位
采購預算(人民幣)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吉購
城南學校校園文化建設
批
.元
詳見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天內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所有項目并交付使用(具體以簽訂合同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本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家,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組成新的聯(lián)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聯(lián)合體各方就中標項目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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