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灣仔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年查驗設備維修保養(yǎng)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珠海市香洲區(qū)銀樺路號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灣仔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年查驗設備維修保養(yǎng)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①采購編號(自編):;
②采購內容基本情況:為采購人提供包括智能驗證臺、旅客快捷通道等設施設備的維保服務,具體采購內容詳見第四章《用戶需求書》;
③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不允許進口產品參加)及服務;
④合格的供應商應對所投全部采購內容進行響應,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響應文件中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則從其規(guī)定,以上內容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分公司參與的,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公司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者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信用信息: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以下任意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zhí)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供應商在信用中國(廣東珠海)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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