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西藏自治區(qū)地震局車輛保險定點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詢價公告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西藏拉薩市娘熱路號西藏自治區(qū)地震局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藏震政采詢價()號 項目名稱:西藏自治區(qū)地震局車輛保險定點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詢價公告 采購方式:詢價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詢價內容:機動車保險服務,險種包含: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②車輛損失險③第三者責任險(保額萬元/輛)④駕乘人員意外險(保額萬元/座)⑤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額萬元/座;僅限于宇通客車)⑥國產玻璃單獨破碎險⑦不計免賠⑧車船使用稅; ()服務期限:年(自合同簽訂日起);合同一年一簽,如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了服務質量不好,出現被保險人投訴或其他不符合本項目的情況發(fā)生,采購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本次報價為年保費,以車輛各自的實際保險到期時間和實際要求為準,每輛車提供份符合要求的保險; ()投標人需保證在合作期內派專人負責,車輛保險期限截止前半個月內提供續(xù)保的保險單信息。如因乙方此項負責人沒有按時提醒續(xù)保而甲方車輛出現漏保情況的乙方付全部責任(具體在合同內約束)。我局投保車輛如需報案,由西藏自治區(qū)地震局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聯(lián)系乙方此項負責人,車輛駕駛員不得直接聯(lián)系乙方負責人。 ()免費提供單位車輛審車服務,審車費以車管所出具發(fā)票為準由我方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年(自合同簽訂日起);合同一年一簽,如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了服務質量不好,出現被保險人投訴或其他不符合本項目的情況發(fā)生,采購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具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涵蓋此次采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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