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汾平高速橋梁病害處治工程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年汾平高速橋梁病害處治工程 招標編號: 采購人名稱:山西汾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一、采購內容: .項目概況:汾平高速共座橋梁,包含座大橋,座中橋,座通道小橋。本項目主要包括對橋梁上下部結構病害進行維修處治;對橋面鋪裝坑槽多發(fā)病害進行維修處治;對伸縮縫錨固區(qū)缺陷、伸縮縫間距過小和型鋼破損病害進行維修處治;對通道橋橋梁外側波形梁護欄更換為級混凝土防撞護欄。 .招標范圍與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招標范圍為年汾平高速橋梁病害處治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 .計劃工期:日歷天。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安全目標:嚴格遵守國家和山西省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三、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住建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工程結構補強或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頒發(fā)或核準的公路養(yǎng)護工程一類、二類甲級從業(yè)資質,具有有效的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三年(年月日至今通過交工或竣工驗收)至少獨立完成過項高速公路橋梁維修或加固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業(yè)績需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 .擬任項目負責人資格最低要求: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持有二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公路工程專業(yè),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和有效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類)。作為項目負責人至少完成過項高速公路橋梁維修或加固工程的施工管理,業(yè)績需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 擬任項目總工的資格最低要求: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擔任項目總工至少完成過項高速公路橋梁維修或加固工程的施工,同時必須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類)。 擬任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人)的資格最低要求:持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類)。 .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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