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新沂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提升駐場服務項目 ----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蘇采云系統(tǒng)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新沂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提升駐場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萬元
采購需求:
本項目通過引入專業(yè)駐場團隊,深入一線,結合科學解析結果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管控措施,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學有效的技術指導和可靠的基礎保障,實現(xiàn)新沂大氣環(huán)境質量提升,具體詳見采購文件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個自然日。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供應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的原件掃描件
.財務狀況報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應商的本項目“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個月內(nèi)的資產(chǎn)負債表原件的掃描件份;供應商的本項目“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個月內(nèi)任何月(不含“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當月)利潤表月報表原件的掃描件份。
.供應商的本項目“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個月內(nèi)(不含“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當月)任何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掃描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掃描件。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此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必須提供,填寫完整,加蓋電子簽章,如不填寫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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