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談判采購,采購資金已全部落實,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項目名稱:組織破碎儀 二、項目編號:-- 三、項目概況: 序號 物資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技術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備注 組織破碎儀 詳見技術參數要求 臺 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全部交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甲方指定地點 說明:.報價供應商應當對所投包內所有產品和數量進行唯一報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報價應當包括所有物資供應、運輸、安裝調試、技術培訓、售后服務、備品備件和伴隨服務等價格。.報價供應商應當保證所投物資為全新且未使用過的產品。.報價供應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應商(含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的供應商)的產品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確需配套使用的,須在報價文件中提供“確需配套使用”的情況說明,且選用產品的合計金額不得超過項目總金額的%,否則報價無效。報價供應商在選擇報價產品時,須通過軍隊采購網查詢、向配套產品生產企業(yè)函詢等方式,確認選用產品是否屬于被禁止供應商或禁止范圍內產品,因選品問題導致的報價無效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談判:否; .本項目確定家成交供應商。 四、報價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軍隊單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資獨資企業(yè)或控股企業(yè)。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場經營地址或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產型企業(yè),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監(jiān)事)之間存在近親屬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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