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荔村社區(qū)振華路北側重要道路安全設施升級改造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深圳高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qū)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廈東座)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荔村社區(qū)振華路北側重要道路安全設施升級改造項目 、招標控制價:人民幣.元,其中不可競爭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為人民幣.元,暫列金元,暫估價元。投標總價不得超過招標控制價,且不可競爭費不得調整,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項目需求:詳見招標文件。 、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投標人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提供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不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guī)〔〕 號)列明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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