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與宋曉超簽署房屋租賃項目直接采購公示轉直接采購公示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與宋曉超簽署房屋租賃項目直接采購公示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僅家[適用于僅家供應商遞交的情形]/經(jīng)評審委員會評審,僅剩家有效供應商[適用于評審過程中僅剩個有效供應商],本次失敗,采購方式轉為直接采購(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與宋曉超簽署房屋租賃項目直接采購公示直接采購公示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與宋曉超簽署房屋租賃項目直接采購公示采購人為中國電信昌樂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現(xiàn)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采取直接采購方式,現(xiàn)進行公示。
一、采購內(nèi)容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與宋小超簽署房屋租賃采購(昌樂縣方山路號號樓室,.平方米):租賃期限為個月,即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金共計元。
二、直接采購原因
本項目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chǎn)或提供
三、直接采購供應商
宋小超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劉鳳霞,
異議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馬玉良,
公示期間,如果對本項目采購內(nèi)容、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和供應商選擇等有異議或質疑,應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人:中國電信昌樂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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