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無錫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小時應急響應技術服務項目(第二次) ----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蘇采云”系統(tǒng)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無錫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小時應急響應技術服務項目(第二次)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萬元
采購需求:
為無錫市應急管理局提供開設危險化學品處置小時專線,幫助監(jiān)管部門和相關企事業(yè)單位解決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各種問題;保障全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yè)風險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有效運行,協(xié)助督促企業(yè)落實每日安全承諾公告、規(guī)范應急值班值守等服務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關于資格的聲明函(格式見附件);
.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組織法人證書或經相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親自參與投標的除外,格式見附件);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
.供應商被授權代表須為供應商在職員工,須提供被授權代表由社保部門出具的投標截止之日起前三個月內任意一月(不含投標當月)在投標單位的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供應商近三個月中任意一個月份(不含投標當月)的財務狀況報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或年度的財務報告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供應商近三個月中任意一個月份(不含投標當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或銀行代扣證明);
.供應商近三個月中任意一個月份(不含投標當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或銀行代扣證明);
.供應商所提供服務為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微型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企業(yè)的證明文件。提供服務為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微型企業(yè)的,須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格式見附件;供應商所提供服務如為監(jiān)獄和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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