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為中國電信杭州分公司某網(wǎng)絡安全建設項目(項目編號:--),選擇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代理機構為華信咨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項目現(xiàn)進行公開合作伙伴選擇,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競選人(以下簡稱競選人)競選。
.項目概況與合作內容
.合作內容:項目所需的設備及服務等,具體內容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
.本項目不劃分包,項目估算為詳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
.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詳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競選人任一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競選文件將被否決。
注:本項目是為選擇杭州電信某項目的標前合作伙伴,如杭州電信最終與客戶簽訂前向合同,將和本次合作伙伴簽訂合同,否則不與合作伙伴簽訂本項目合同。
.競選人資格要求
.競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合作伙伴選擇人和代理機構。
.競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競選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競選。
.本次合作伙伴選擇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選。
.競選人應承諾成為合作伙伴后向選擇人開具符合選擇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競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合作伙伴選擇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內(競選截止時間前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在最近五年內(競選截止時間前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在最近五年內(競選截止時間前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競選人及其競選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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