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高客新橋機場全流程服務采購項目 (二次)評標結果公示 安徽求是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受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的委托,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高客新橋機場全流程服務采購項目(二次)進行公開招標,因有效家數不足,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招標管理辦法及招標文件規(guī)定,轉為單一來源采購,現已完成評審工作,將評審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高客新橋機場全流程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轉單一來源采購 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 談判日期:年月日 招標內容 :詳見招標文件。 成交(中標)供應商名稱:安徽民航藍天旅行服務有限公司 投標報價(含稅):.(元/人/次)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時間每天上午:~:、下午:~:,法定節(jié)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結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發(fā)出之日起,如磋商供應商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反映。 若磋商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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