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義安區(qū)工信局規(guī)上工業(yè)企業(yè)政策咨詢服務
項目編號:--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磋商日期:年月日
二、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電信規(guī)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海恒社區(qū)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合肥片區(qū)芙蓉路號合肥創(chuàng)新產業(yè)園#二層室
中標(成交)金額:.元 ???
三、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義安區(qū)工信局規(guī)上工業(yè)企業(yè)政策咨詢服務
服務范圍: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服務要求:符合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服務標準:符合采購文件要求。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為準。
四、評委專家名單:詳見評審報告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采購代理服務費
六、公告期限:公告期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一個工作日(不計當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中標(成交)結果有質疑的,中標(成交)公告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關于采購文件中非通用條款部分方面及評標結果的質疑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關于采購文件通用條款部分以及采購程序方面的質疑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由其作出回復。質疑供應商對答復內容不滿意的或受理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主管部門提出投訴。省級預算單位的項目向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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