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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編號:(招標文件編號:)
二、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稅務年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tǒng)管理子系統(tǒng)等軟件運行維護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浙江稅友信創(chuàng)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浦沿街道西浦路號室
中標(成交)金額:.(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供應商名稱
服務名稱
服務范圍
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
服務標準
浙江稅友信創(chuàng)科技有限公司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稅務年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tǒng)管理子系統(tǒng)等軟件運行維護項目
安徽稅務年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tǒng)管理子系統(tǒng)等軟件運維服務,具體內(nèi)容詳見附件
詳見招標文件。
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合同遲于年月日簽訂,則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nèi))
詳見招標文件。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徐邵兵、趙祥好、王鵬飛、王育松、張光輝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采購相關各方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質疑。聯(lián)系電話:-。
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提起質疑的供應商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及分包號(如有);
()具體的質疑事項和事實;
()被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電話等有效聯(lián)系方式;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質疑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lián)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質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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