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慈溪市七塘橫江(陸中灣~四灶浦)綜合整治項目——河道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復函

崇壽鎮(zhèn)人民政府:

你單位《關于要求對慈溪市七塘橫江(陸中灣~四灶浦)綜合整治項目—河道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予以審批的請示》(崇政〔2021〕39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根據《慈溪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慈政發(fā)〔2012〕76號)等有關規(guī)定、文件精神,經研究,原則同意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具體函復如下:

一、工程編制依據

本工程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 252-2017)、《堤防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286-2013)等標準、規(guī)范編制。

二、工程選址、規(guī)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本工程位于崇壽鎮(zhèn),對七塘橫江(陸中灣~四灶浦)進行綜合整治,全長8423.1米。

本工程屬Ⅳ等工程。工程疏浚河道5497.4米,新建生態(tài)砌塊護岸6851米,加固松木樁310米,改造護欄42米,新建節(jié)制閘3座。

同步實施綠化、水質提升等附屬設施建設。

三、工程招投標及建設工期

本工程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工程建設工期8個月。

四、工程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本工程投資估算2292萬元,所需資金由崇壽鎮(zhèn)人民政府籌措解決,市財政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補助。

希接文后,抓緊辦理有關手續(xù),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報批。

慈溪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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